田北辰:議員派花紅應自掏腰包
《信報》今日報道,上屆立法會30名已卸任議員,向合共157名議員助理發放合共約940萬元的獎金或花紅。前立法會議員、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認為有關費用涉及公帑,有關做法敏感及奇怪,建議議員如有需要應該自掏腰包。
今屆合共有39名未有連任的議員,當中30名議員向157名議助發放約940萬元的獎金或花紅,其中包括選委界前議員馬逢國向其助理、正捲入風化案的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獎金,等於其六個月的薪金。未有使用公帑派發花紅的前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使用公帑時應考慮市民感受,認為有關做法敏感。
他舉例指,「我自己公司、私人各方面就一回事」,但不希望運用到公帑,向職員派發獎金。他又認為現時議員助理以合約形式受聘,約滿後會獲得約滿酬金,待遇跟隨公務員加幅調整。他認為,有關待遇已經比私人市場優厚,因為利用公帑給予額外獎金或花紅「感奇怪」。
對於有議員表示「花紅準則不同」,他則認為,若議員助理工作一段長時間,獲得額外花紅「稍為合理」,但工作數年卻獲得同樣待遇,情況則屬「離譜」。他認為,今次涉及動用公帑,應該顧及市民對運用公帑的感官,若純粹屬議員個人酌情決定,「應自掏腰包」支付相關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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