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丨控煙酒辦:本港禁入口另類煙多年旅客訪港數字亦升
公眾地方禁止吸食及管有電子煙法例已生效,違者會被定額罰款3000元。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在電台節目表示,全球有逾30個國家實行相關禁令,從遊客數字看不到禁止有關產品對其旅遊業有何影響,本港全面禁止入口另類煙已4年,訪港數字亦上升。
在宣傳方面,林民聰指出,年初至今做了很多工作,航空公司亦在航班上就新措施廣播提醒旅客,並在內地常用社交媒體發放訊息,內地報道亦廣泛覆蓋新措施。
海關助理關長吳鎮華在同一節目指出,有見到旅客攜帶另類吸煙產品,去年約2600宗相關案件中,大部分屬旅客,攜帶只屬少量。
林民聰表示,本港現已完全禁止煙草廣告,但煙草商仍會透過煙包做宣傳,期望明年3月1日同步實施統一煙草包裝和完稅標籤的新措施,可減少煙包吸引力,減低吸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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