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丨虛報工作經驗申註冊電工牌 技工判囚兩月
一名男技工向機電署呈交虛假工作經驗,申請俗稱「A牌」的電業工程人員A級註冊證明書,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2個月。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出,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及安全,法庭需要維護市民對制度的信心。裁判官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扣減刑期後判處他入獄2個月。
廉署調查揭發,有人以不法手段申請註冊電工牌照,藉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署發牌,早前採取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其中1名41歲被告葉文林,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
案情透露,案發時葉文林欲向機電署申請「A牌」,但自知缺乏工作經驗,不符合申請要求,遂於友人介紹下尋求建一電力及室內設計公司東主封德立協助,並向對方支付3萬元。
封德立其後於2023年1月初向葉文林提供一份由一間電業承辦商發出的虛假工作證明,虛假聲明葉文林於2016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受僱於該間承辦商。葉文林最終於2023年1月獲批「A牌」。
另一名被分案起訴的61歲電工羅偉明,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涉及串謀他人詐騙機電署向他發出「A牌」。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判刑。
59歲建一電力東主封德立,以及17名電工,年齡介乎37歲至66歲,早前亦被分案起訴。封德立被控共26項串謀欺詐罪名,其餘被告則各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名。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以待控方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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