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申充公黎智英財產 排期7.8聆訊
政府上周四公布引用《國安法》第32條及《實施細則》,向高等法院提交申請,充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以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已排期在7月8日聆訊,需時60分鐘。
現年78歲的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被判囚20年。
根據《國安法》第32條,「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並按《實施細則》申請充公令。《實施細則》附表3列明,須由律政司長向法庭提出申請,若法庭信納充公的財產符合相關條件,才可充公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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