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丨山西政協原主席吳存榮涉貪逾億 囚終身
重慶市原副市長、山西省政協原主席吳存榮涉受賄1.27億多元人民幣,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判處吳存榮無期徒刑。
審理查明,2006年至2024年,吳存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規劃審批、土地性質變更、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
法院認為,吳存榮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鑒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具有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吳存榮,1963年5月生,安徽無為人,歷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副書記、市長,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書記,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重慶市委常委、副市長,重慶市委副書記,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山西省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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