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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瓜灣益豐大廈去年大停電 物管公司港深判罰25萬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紀律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就港深智能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港深)於去年7月土瓜灣益豐大廈發生大規模停電事故中干犯《條例》下的違紀行為,作出紀律制裁命令,包括對港深作出書面譴責及施25萬元的罰款。

物監局表示,港深於去年7月處理其管理的益豐大廈大規模停電事故時,其「處理緊急事故機制」有欠妥善,不符合市民對專業物管服務期望的標準,更嚴重削弱了公眾對物管行業的信心。此外,在事故發生後,港深亦未有設立與支援部門、機構及客戶等之間的有效溝通機制,違反監管局發出的《處理緊急事故》操守守則當中的要求,屬嚴重違紀行為。

紀律會聆訊小組於去年11月27日進行聆訊,經詳細考慮個案的所有相關資料及相關法律原則後,一致裁定港深在專業方面有失當或疏忽行為,干犯《條例》第4(a)條下的違紀行為,並對其作出上述紀律制裁命令。

今次是自物管業發牌制度於2023年8月全面實施以來,首宗涉及持牌物管公司因專業失當或疏忽行為而被裁定違紀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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