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追風逐浪丨大律師公會:立法應平衡個人自由
政府研究針對「追風逐浪」的高危行為立法,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在無綫節目《講清講楚》指出,這需要平衡個人自由,若然涉及兒童方面,更要特別考慮。
毛樂禮表示,立法時要平衡兩方面,一是個人和家長的自由,二是尤其是當涉及到小朋友的安危。他舉例指,某些運動都有風險,但不會有人想禁止。「人生裏面有很多不同選擇,是個人性的,是應該有自由的,譬如你去學打拳,當然是會有一定風險,但沒有人會說,不如我們禁止它,所以其實是要平衡。」
他又稱,不相信有任何家長是故意令自己的小朋友受傷或者有大的風險,有可能是純粹疏忽,因此要清晰列明怎樣的情況才算入罪,並取得社會共識。
鄧炳強:拘觀浪者彰顯政府零容忍立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在社交平台發文,指留意到社會有聲音希望立法針對追風逐浪的高危行為,政府會通盤考慮,認真研究,強調家長絕不應帶同兒童冒險觀浪。他又稱,紀律部隊於惡劣天氣期間一向依法執行職務,而現行法例已可針對相關危險行為作出檢控,包括疏忽照顧兒童及阻差辦公等罪行,強調警方在颱風「樺加沙」期間果斷執法,拘捕罔顧安全的觀浪者,已彰顯政府「零容忍」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