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今起向2.5萬戶寄出含富戶政策新租約
房協今日起分批向2.5萬個出租屋邨租戶寄出新租約文本,取代沒含「富戶政策」的舊租約,租戶若如常交租,被視作接受新租約條款。
明年底完成更換所有新租約
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在電台節目表示,若租戶拒絕新租約,須於文件發出後1個月內寄出回條,並於現有租約屆滿前交出單位,若有搬遷困難,可申請暫准居住證,最多寛限4個月。
潘源舫指出,考慮到今次更換租約的有近三分一為長者戶,會在最後階段才會向他們發出新租約文本,預計有關租戶明年8月陸續收到新租約,明年年底完成更換所有新租約。
全面實施富戶政策確保善用公共房屋資源
房協轄下共有逾3萬個出租公屋單位,由2018年起推出富戶政策,租戶須每2年作出申報,惟舊租戶要待搬遷、繼承等時機才可更新條款,因而進度緩慢,過去7年來僅約5100租戶更新租約,至今尚有約2.5萬租戶租約仍未受富戶政策規管,房協因此決定採取簡易程序,將富戶政策加快擴至所有租戶。
房協早前表示,全面實施富戶政策是確保有效善用公共房屋資源,是次安排可鼓勵經濟能力有改善的公屋居民在房屋階梯上流,加快公屋單位流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