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旅客兩度攜未完稅香煙等入境 判囚7周及罰款4000元
一名入境女旅客因兩宗管有未完稅香煙及雪茄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案件,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星期及罰款共4000元。
海關人員於5月27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一名51歲入境女旅客,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560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2萬元,應課稅值約1.8萬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7月27日,海關人員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同一名入境女旅客,在她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7420支未完稅香煙及75克未完稅雪茄,估計市值約3.85萬元,應課稅值約2.48萬元。該名旅客再次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