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菡稱社會對子女法律程序草案欠理解 不應強行重啟立法
勞工及福利局2015年曾提出《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責任)條例草案》,訂明法院須以子女最佳利益為首要考慮。法律界議員林新強今日在立法會大會提出質詢,指去年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大部分委員認為當局應盡快重啟立法建議,關注當局為何仍未展開立法程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回應稱,社會現時普遍仍然對有關管養權的命令欠缺認知,甚至存有誤解,單親人士亦對立法明確表達疑慮,政府不應強行重啟立法程序。政府樂意與法律界及專門支援離異家庭的非政府機構攜手合作,向離異父母解釋政府不應強行重啟立法程序。林新強會後表示對回覆感到可惜與失望。
孫玉菡表示,離異父母傾向注重維護其對管養子女擁有的權利,或忽略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原則,因此政府認為在決定是否重啟立法程序前,應加強推行公眾教育,改變根深蒂固的觀念,讓離異父母明白雙方對子女負有的共同責任。他又稱,勞福局及社署計劃明年推出全新加強版公眾教育活動,並評估是否能有效地將「共同父母責任」的觀念植根於離異父母心中,再考慮應否把立法建議重新提上議程。
林新強在會後向傳媒表示,政府以教育為由推搪立法「離譜」,認為先改變根深蒂固想法再立法太遲。他又指出,當局多次提及的2015年公眾諮詢結果,認為政府的工作是向持份者解釋和討論立法原意,然後求同存異,在取得共識的範圍內推動立法工作,而非僅因有人反對,就剎停所有立法工作,罔顧兒童權益仍未受保護的事實。
社福界議員狄志遠促請當局增加支援離異父母及其子女的服務,並設立贍養費管理局,以應對離婚後的法律糾紛及減輕法庭壓力,同時強化探視中心的親職輔導服務,減少對子女心理和成長的負面影響。
民建聯郭玲麗則指出,優化條例內容和條文,完善本港監護人制度,並進一步擴展至中學及小學教育層面,吸納海內外國家和地區的學生從中小學階段來港升學,有助香港發展成為國際教育樞紐。
